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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和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1日]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领导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规范班主任和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有利于实施《中学德育大纲》、《小学德育大纲》,有利于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现对班主任工作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拥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教育方针。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3、关心学生,作风正派。

4、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

5、认真开展有计划的教育活动,指导学生逐步提高整体素质。

6、认真组织和建设好班级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积极处理好班内外发生的各种事件。

7、努力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指导班委会及本班队工作。

8、努力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

9、认真做好个别教育工作,抓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10、努力协调任课老师的教育工作,保持教育的一致性、连贯性、连续性。

11、认真做好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力量的联系工作,构成三结合教育网络。

12、认真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的工作。

三、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13、热情关怀,尊重学生。以积极的态度严格要求、耐心帮助每一个学生;发挥集体的教育作用,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品质;发扬民主作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任何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

14、调查研究,了解学生。坚持家访制度(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家访不低于班级人数的二分之一;高中及住校学生的家庭联系,有条件的要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其余采用家访、调查、电话、信函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注意运用观察、调查、谈心等方法积累第一手资料,针对学生的特点进行教育;讲究教育的科学性、持久性、实效性,避免主观武断处理问题。

15、正面教育,引导学生。教育学生注意寓教育于活动和

管理之中,认真上好每一节班会课,每学期举办不少于两次的主题班会,组织不少于一周的社会调查和公益劳动;调动积极因素,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创造精神;循循善诱,以理服人,不搞简单粗暴的批评压制。

16、以身作则,影响学生。语言文明,仪表端庄,衣着整洁;遵纪守法,努力成为学生的表率;严于律己,自觉克服有损师德形象的言行。

四、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17、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学校在今年下半年内制定、健全、实施班主任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

18、学校领导应根据德育大纲及本校具体情况,制订并执行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或细则;坚持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

五、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19、学校建立并健全班主任工作考核档案,以班主任的工作实绩作为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20、学校每年应对教育思想、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各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健全定期的班主任表彰奖励制度。苏州实行每两年一次的优秀表彰制度。

21、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守师德规范的班主任,学校领导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免去其职务。

六、班主任工作的研究和培训

22、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好各学校的班主任工作研究,抓好骨干班主任研修性质的培训。

23、学校每年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在职班主任进行思想和业务的常规培训;努力培养本校的名班主任;加强青年班主任、新班主任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建立相应的本校班主任见习、实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