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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实验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1日]
 为加强我校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具体管理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成立校园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江秀英

副组长:张月明 蔡正明 (法制副校长) 周海波(法制辅导员)

成 员:潘琴  曹桂芳  陆静娟  徐亚萍  各班主任

落实校园安全监管具体措施

1.每周政治学习和班会必须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健全职能范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到位,做到警钟常鸣,警示不懈,时时做好应急准备教育工作,形成人人注意安全,个个参与防范的校园良好安全氛围。

2.有关安全监管责任人要对本监管的责任范围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责任人。
    三、突发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要求
    1.如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在场的领导、教师,应首先保护好学生,及时疏散其他学生,保护好现场;若有伤员,以抢救伤员为主。

2.控制事故扩散,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3.意外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教职工,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最大限度实施救护伤员,及时疏散学生,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事故发生后,在场的教职工要迅速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拨打有关急救电话,分管领导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现场教职工,在抢救过程中要尽可能有效地保护现场,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事故原因,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四、人员分工及职责
    在发生突发事故时,使每个教职工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做到安全工作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安全监管责任制。
    1.张凤良、张月明:事故现场指挥,组织和协调现场人员做好保护学生、制止事态扩大。
    2.蔡正明:指挥教职工参与处置意外事故,疏散学生。
    3.潘琴:迅速与法制校长取得联系,负责调动车辆,救护学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法制校长在接到紧急电话后要尽快赶到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迅速了解事故经过,及时处理并控制事态的扩大。
    4.其他领导成员:负责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并稳定学生的情绪。
    5.当天值班人员和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或在现场的教职工作为现场第一责任人,首先要保持头脑冷静,利用身边的器物迅速制止事态扩大,维护好学生的秩序,不出现混乱状况,同时迅速组织学生离开现场,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
    五、突发事故的奖惩
    1.教职工因不负责任,造成突发事故的发生,但没有引起严重后果,且造成了不良影响,将扣奖励性发绩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2.因玩忽职守造成意外事故发生,形成了严重的后果,(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者),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并不得参与晋级或职称评定。
    3.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工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妥当,减少损失的或者制止了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报请上级部门,为其请功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