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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实验小学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1日]
 1.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放学离校,必须列队走出校门。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房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禁止学生擦拭。

8.严禁私自外出游泳。

9.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和学校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