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电大,各中小学、成教校,有关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现将《昆山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六条禁令”》(以下简称《六条禁令》)和《昆山市中小学教职员工“十个不准”》(以下简称《十个不准》)印发给你们。望各校各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六条禁令》和《十个不准》,健全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完善师德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将师德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竞聘上岗、晋职晋级、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要定期开展师德评比表彰活动,对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要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经常听取意见和建议,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六条禁令》和《十个不准》落到实处。
凡反映、举报领导干部违反“六条禁令”的,一经查实,给予诫免、通报批评、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教职员工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不合格、解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本单位发生违反《六条禁令》和《十个不准》的问题且不及时上报和处理而引起重大影响的,市教育局将根据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条禁令》和《十个不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昆山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六条禁令”》
2、《昆山市中小学教职员工“十个不准”》
中共昆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昆山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