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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年9月7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迎评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民主评议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行风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按照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学校政风行风工作视频会议总体部署要求,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上下联动,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力争中小学行风走在全市的前列,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评议内容

1.规范收费。是否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有无收费不开收据、收费不入账和乱收费等问题;有无强行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现象。高中招生是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2.经费使用。经费管理使用和日常开支是否规范透明;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政策是否认真落实。食堂、小商店财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3.依法办学。教学管理是否规范,有无随意安排课程、课时、教学内容等情况;学生作息制度及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是否得到落实;学生课业负担是否过重;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是否重视;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师德师风。是否存在不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是否有热衷有偿家教,从事第二职业的情况;有无以教谋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等情况。

5.办事公开。学校收费、学校招生、评先评优、财务收支等群众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是否按要求在公示栏公开。

6.清正廉洁。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身示范;对群众、家长反映的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是否能够及时协调解决。

四、评议方法

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抓块评、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市教育局的主要任务是抓好中小学行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评议工作。上级有关部门以属地原则以一定方式组织民主评议工作,按照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对教育系统开展集中评议。最终要对我市包括教育系统在内的12个部门政风行风情况群众满意度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五、评议步骤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民主评议中小学行风工作6月份启动,12月份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评议、综合评定、结果反馈五个阶段进行。各中小学要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动员部署(6月25日~7月15日)

教育局成立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行风活动领导小组(附后),下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行评办),负责对全市评议行风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中小学都要建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迎接民主评议工作。

广泛宣传发动。要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要意义、评议内容和加强行风建设等工作要求,通过学校橱窗、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通过悬挂标语、拉横幅、印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要全面发动,全员参与,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评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对民主评议中小学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全员投入,形成人人自觉参与行风评议,个个为教育形象争光的良好氛围。

7月10日前,各校将动员部署情况报局党政办。

2.自查自纠(7月15日~9月15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照六个方面的评议内容,认真查找学校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各中小学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作出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公开承诺。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归纳梳理,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迅速整改,及时反馈。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改,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各中小学行风建设和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推动民主评议各项工作的落实。

9月15日前,各校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局党政办,并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展示自查自纠成果。

3.集中评议(9月15日~11月20日)

集中评议主要由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属地原则以一定方式开展评议,最终得出我市教育系统评价结果。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集中评议阶段的工作,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评议工作。要根据教育局和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评议要求,主动联系,全面配合,认真做好相关测评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始终把查找和整改问题摆在迎接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对于集中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并向评议代表及时反馈。对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着力查找根源,及时消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从而取信于民。

4.做好总结(11月底)

各中小学要以此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加强中小学行风建设的措施、成效,查找不足,建立健全中小学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评议工作的成果。并11月底将评议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评定结果、整改情况书面报局党政办。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活动,是今年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迎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中小学校长要在民主评议行风上做出表率,带领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入民主评议工作。教育局将根据序时进度、阶段工作任务对各中小学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中小学按照要求做好各阶段规定的工作任务。

2.加强宣传沟通,争取各界支持。要把宣传贯穿于民主评议活动的始终。通过学校橱窗、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行风建设的措施,宣传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评议代表和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学校教育工作,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3.深化结果运用,严明奖惩措施。各中小学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专项治理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深化结果运用,局行评领导小组将把评议结果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要约谈其主要领导,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昆山市教育局民主评议中小学行风领导小组名单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

昆山市教育局民主评议中小学行风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褚志愿 

副组长:陆  琪  张  云  周雪明  陈伟莉  林文平

成  员:宋瑞龙  姚永清  蔡援文  倪素红  万绪坤

        李雪峰  张志华  邬建平  吴建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伟莉

成  员:宋瑞龙  姚永清  蔡援文  张志华  吴建军

王文庆  张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