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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振华实验小学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年9月7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行风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迎评工作,根据市教育局《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学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力争行风走在全市教育系统的前列,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二、建设内容

1.规范收费。是否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有无收费不开收据、收费不入账和乱收费等问题;有无强行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现象。

2.经费使用。经费管理使用和日常开支是否规范透明;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政策是否认真落实。食堂财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3.依法办学。教学管理是否规范,有无随意安排课程、课时、教学内容等情况;学生作息制度及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是否得到落实;学生课业负担是否过重;三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是否重视;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师德师风。是否存在不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是否有热衷有偿家教,从事第二职业的情况;有无以教谋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等情况。

5.办事公开。学校收费、学校招生、评先评优、财务收支等群众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是否按要求公开。

6.清正廉洁。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身示范;对群众、家长反映的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是否能够及时协调解决。

三、主要步骤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统一要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6月份启动,12月份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评议、综合评定、结果反馈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6月25日~7月15日)

成立学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评议行风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迎接民主评议工作。

广泛宣传发动。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要意义、评议内容和加强行风建设等工作要求,通过学校橱窗、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通过悬挂标语、拉横幅、印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做到全面发动,全员参与,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评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对民主评议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全员投入,形成人人自觉参与行风评议,个个为教育形象争光的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7月15日~9月15日)

采取多种方式,对照六个方面的评议内容,认真查找学校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作出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公开承诺。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迅速整改,及时反馈。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进行重点整改,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3.集中评议(9月15日~11月20日)

高度重视集中评议阶段的工作,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评议工作。根据教育局和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评议要求,主动联系,全面配合,认真做好相关测评工作。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始终把查找和整改问题摆在迎接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对于集中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并向评议代表及时反馈。对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着力查找根源,及时消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4.做好总结(11月底)

学校将以此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成效,查找不足,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评议工作的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是我校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迎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学校领导在民主评议行风上做出表率,带领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入民主评议工作。

2.加强宣传沟通,争取各界支持。学校把宣传贯穿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活动的始终。通过学校橱窗、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行风建设的措施,宣传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评议代表和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学校教育工作,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3.深化结果运用,严明奖惩措施。把民主评议工作专项治理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结果运用,将把评议结果作为教师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对群众满意度低的评议内容,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整改。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