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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实验小学学生作业总量控制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6月3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的“减负提质”精神,有效控制课内外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对作业布置作如下规定:

    1.课堂作业

    学生课堂作业以课本作业和《补充习题》(随课本下发,为配套免费课本)为主,每门学科课堂作业时间一般在10-15分钟,原则上要求当堂完成。

    2.课外作业(家庭作业)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及昆山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我校学生课外教辅资料征订和课外作业量作如下规定:

    一、二年级不得征订课外教辅用书,不得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自愿原则,严格按照“一科一练”要求,向学生推荐征订《练习与测试》(根据地、市两级教育部门规定,每年有所调整),作为课外作业使用;一般各科作业时间总数不得超过1小时。

    3.单元练习与考试

    单元练习应以“单元”为依据,根据单元内容多少,“一单元一练习”或“两单元一练习”。单元练习内容要求年级组统一,教师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单元练习卷。不得印制分类整理性质的练习(看拼音写词语、成语填空、改病句、数学计算、英语单词、句型等)。期中时可进行一至二次综合练习。要印制单元练习卷必须经教导处签名同意方可印制。一学期只允许组织期末一次考试,考试采用等级制,考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排名,不得将全班考试相关信息告知家长。

    4.各教研组长是控制学生作业的责任人,须对本学科的作业数量和质量严格把关。

    5.各任课老师必须按教研组统一要求布置适量的作业,对少数作业速度慢的学生降低要求,分层布置。并及时批改和精评作业,做到有做必批,有批必评。

    6.班主任是班级作业量调控的责任人,要经常向学生调查了解各学科的作业布置情况,对作业量不正常的学科及时向教导处提出,并由教导处调控。

    7.教导主任是学校学生作业量的监控责任人,教导处须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对学生的作业量进行监控。

    8.对违规布置质量低、数量多的作业或不及时批改作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六认真考核中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