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必须按“定时、定位、定速(汽车10公里/小时以下)”的规定进入校园,禁止鸣喇叭,并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2.驾驶汽车上班宜在7:30之前,下班4:30之后,错开上下学高峰。
3.课间、午间等学生活动时间段内,除学校特殊事宜,任何车辆不得私自驾车出入校园。
4.外来车辆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有业务的车辆先在门卫登记,再领取临时出入证,经保安验车同意后凭证在特定线路上进出。保安和门
5.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6.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禁止学生在车道上奔跑打闹。
7.教职工及其家属凡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律由其本人负全责。
8.学校举办家长会、教研活动等,门卫应现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及车主,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处罚。
10.本制度即日起施行。
振华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所有教职工承诺:
本人坚决遵守以上制度,如有违规行为,愿接受有关处罚。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