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总务处、治保组织的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保卫工作。
2、定时启闭校门。学生在上课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出校证。
3、对外来客人要热情接待,查看其有关证件,办理入校手续,制止校外闲杂人员进校。
4、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严禁个体商贩进校出售物品及在校门口高声叫卖。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晚上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平时对携带公物或重大物品出校者,要按学校规定履行手续,发现问题要及时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准时上下班,不擅离职守;因故请人代理,必须事先得到有关领导的同意。
7、及时收发报刊杂志和信件,及时传递电报。
8、协助做好学校的卫生和校园花木的管理工作。
9、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每天打扫校门内外的包干区,经常保持传达室的室内整洁。
10、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
汤福元 法制副校长 周海波 民警
电话:13809065329 电话:1586263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