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关于推荐2010年
昆山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电大、各中小学、成职校、有关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125号)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课改、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批昆山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包括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在编在职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含任课的中层干部、校级领导)和在职教科研员。
二、评选条件
详见新修订的“昆山市中小学(职中)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本次评选只限中小学学科教学类、职业教学类。
三、评选办法
1.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按文件精神择优向教研室推荐。推荐时对照评选条件填好学科带头人情况调查表。调查表于5月20日之前交教研室。(联系人:苏丽华57591533或13809069852)。
3.教研室把初评人员名单反馈学校。由教师填写申报表,学校写好推荐意见,并做好相关材料,5月30日前由学校送教研室。
4.教研室组织力量按条件对部分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评选。
5.教研室评选后报教育局审定。下学期公布。
附:学科教学类、职业教育类的学科带头人调查表。
昆山市教育局教研室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