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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素质教育十条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1日]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尽快达到以下10条基本要求:

1)完全中学的高中、初中分设;

2)义务教育阶段不办重点校,学校不分重点班、快慢班;

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全课程,上足课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7小时,星期天、节假日不集体补课;

5)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6)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严禁侮辱、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7)小学和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8)小学毕业考试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城区由小学命题,农村有乡镇或中心校命题;中小学每学年考试一般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统考;

9)自1997—1998学年度起,城区小学、乡镇中心校和有条件的初中逐步实行等级记分,所有小学实行素质发展报告书;

10)严格按国家和省的规定选用和订购教材、教辅用书、学具等,坚决杜绝乱编乱印乱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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