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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在编教职工考勤制度(试行稿)
[发布时间2014年9月30日]

1.病假:不影响课务的每天扣60元,影响课务的每天扣80元。不任课的教师及职工病假每天扣60元。

2.事假:不影响课务的每天扣70元,影响课务的每天扣90元。

病事假半天向教导处(副园长室)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室(园长室)请假。病假须及时请假,事后补交病历及医事证明。

3.在不影响上课的情况下因私事离校视作零星假,每月累计不超过2小时不影响考勤奖,累计2至4小时记半天事假,以此类推。零星假向教导处(副园长室)请假,出门应主动在门卫登记,回校自觉销假。

未经同意或以请病事假为由私自外出,无故不来上班的均作旷职处理。旷职一次,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奖金,师德考核作不合格处理并进行戒免谈话,如再犯作待岗处理。

4.因工作需要由校安排的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等均视为公假,不影响考勤奖。

5.全勤每学期奖100元。

6.补充。

(1)产假提前上班的,学校每天补偿20元。

(2)代课以每节10元计算,代考试类学科并能完成相关任务可适当增加。长期代课按工作量计。

(3)中途上班临时安排工作而工作量不足的,按实际工作量计算执行。

 

在职在编教职工福利假、慰问制度

(试行稿)

 

一、福利假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教职工的福利假作如下规定:

1.婚假:3天。晚婚婚假10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领取结婚证书日期为准)。

2.丧假:3天,只限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外省教职工和亲属增加路程假1天。

3.产假:

(1)正常生产享受98天公假(含双休日和法定假期),难产和剖腹产延长半个月,晚育延长一个月(晚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0天)。第二胎不享受延长假。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就增加15天产假。

(2)婚后流产:江苏省规定,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20至30天的产假,3-7月享受42天;7个月以上享受90天。人工流产享受15天。

无措施小产作病假处理,非法怀孕小产师德奖全扣,并作事假处理。

(3)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

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包括有尾丝节育器);

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人工流产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16天,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一个月;

中期终止妊娠:休息一个月;

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0天;

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

(4)产后正常上班,每天可享受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
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二、慰问制度

1.教职工结婚送礼金1000元。

2.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费500元。

3.教职工直系亲属丧事慰问费500元。

4.女职工生育慰问费500元,流产慰问费300元。

说 明

上述制度经教代会讨论审议后试行,试行中出现不合理处需调整的,再行讨论修改完善。

注:关于教职工结婚礼金,经2013年9月29日教代会通过提升至1000元。

 

关于教职工婚丧喜事慰问制度的补充说明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要求对婚丧喜事等事项遵循“只能雪中送炭而不能锦上添花”的原则,即只对丧事(只限于配偶、直系亲属)和望病(只限于本单位职工)进行慰问。今后,凡教职工结婚生育的,学校工会和行政不再慰问,各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个别邀请。     

特此说明,敬请谅解! 

                                                                          振华实验小学工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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