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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中小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3日]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抓好学习讨论

    1.学习对象。各单位全体在职党员。欢迎党外干部参加活动,并要主动征求意见,但不作具体要求。对于离退休党员,要征求本人意见,有特殊情况的,可不参加集中学习活动,但应送教上门。

    2.学习时间。教育局组织专题辅导报告4次。各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确保每位党员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苏州市教育局编印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文件汇编》、《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等文件。要推广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昆山撤县设市20周年的庆祝活动,组织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重温《党章》、重温党的执政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

    4.学习形式。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通过开展学习交流、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5.学习要求。各校要制定出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要科学、全面地安排3次集中学习计划,并报教育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要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工作任务较重的,可以利用双休日或夜间进行学习,尽量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格执行请假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对因工作需要暂时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及时组织补课。各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调研走访,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带头开展学习交流研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作专题辅导报告。全体参学人员每人要撰写3篇学习心得体会,每篇不少于1200字。要通过深入的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在事关本单位事业发展、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等重要问题上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

    二、开展调研走访

    1.深入调研走访。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教育教学一线,与一线教职工交流沟通,掌握教育教学情况和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党员教师要开展走进社区、走进家庭活动,在走访过程中,要认真听取社区党员群众、学生及家长的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有内容、有观点、有思路的专题调研报告。

    2.解决实际困难。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对于教职工提出的实际困难做到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能创造条件解决的尽快解决。党员教师要与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或行为习惯异常的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带来的实在效果。

    3.加强正面引导。要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教育工作实际,注重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党员教师中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和教师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转变观念中明确方向,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着力消除在科学发展上的模糊认识,增强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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